去年搭國光號抽中了兩張去泰國的機票,機票一年有效,於是很開心地去旅行社付了訂金,想說,反正這麼近,有空的時候再去吧。

沒想到一年的變化如此巨大,女友離開台灣去紐約長住,於是這兩張機票看來只能作廢。一張票3000元,兩張票6000元,等於是把錢丟進水裡。

票面上的兌換截止日期是7/31,拖延界的翹楚如我,前天打了通電話,發現原來可以退費,反而有種失而復得的心情。

剛剛冒著大雨,逼自己戰勝心中的拖延魔 (它一直誘惑我說下禮拜再去),出發前往退費。手續很快,不一會我就拿回了錢,只是被扣了一些手續費。

一張票手續費200元,兩張票400元,但是我拿回了5600,所以感到很開心。

 

等等,換個角度想想,假設這是一筆投資 (當然我知道這不能這樣類比,假設嘛),一年前我付了6000元,一年後我拿回5600,我的投資報酬率是 -6.67%,這應該是很令人難過的一件事,但是我的心情卻是雀躍的。因為等於我只花了400元,就買了一年隨時可以去泰國的夢。而旅行社收了我6000元,得到即時的資金,一年後只需還我5600,這種跟別人借錢還能賺錢的好事要去哪裡找?

 

今天的小啟發是:

1. 從消費者角度:不要購買未來的東西,因為未來無法預測。

2. 從生產者角度:生產未來的東西讓人購買,因為這樣可以賺錢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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